尊敬的厦门参展企业:
2010厦门中小企业开拓资金扶持政策较往年有重大调整。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由原先的上年度进出口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放宽至上年度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均可享受此政策;扶持项目增加电子商务、境外收购;申请手续更加简化,取消原先项目计划申报手续,直接进入资金拨付申请阶段。
厦门资金拨付申请网络提交时间:
第一批:2010年8月10日-9月30日
第二批:2010年12月1日-2011年1月15日
请已经参展结束以及9月30日前完成参展任务的企业在第一批提交网络拨付申请,
网络提交拨付申请后,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及要求材料将另行通知。
厦门市2010年规定如下:
1、 每家企业最多可以申请的项目数10个,企业参与的团体项目数量不限。
2、 每家企业最多可获扶持资金15万元,企业参与的团体项目金额以及境外并购项目、CMMI认证项目金额不计算在内。
3、 市贸发局及认可的单位组织的,经市贸发局认可的参展团组项目、境外考察项目以及企业培训项目参照团体项目管理。
有关展会和境外考察方面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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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展览会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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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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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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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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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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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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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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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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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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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布展
(只限团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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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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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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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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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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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支持比例,不限香港澳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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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市场考察项目只支持团组项目,不支持单家企业出境考察。考察团组指市贸发局认可的出境团组考察项目。市贸发局认可的团组展览项目,参展人员费用可予扶持,其标准参照出境团组考察项目。
3、 国际市场考察项目,单个项目支持国家(地区)不超过3个,支持项目不超过12天,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同一家企业既有人员参展又有人员考察(属于以下享受双重补贴的展会),最高支持人数可放宽至3人。
4、 以上考察项目补助由参团企业自行申请。
5、 国际市场考察项目在项目结束(人员返回国内)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凡属于我司组织的以下展会均可享受到摊位和人员双重补助:第十届俄罗斯国际石材展(6月-厦门贸促会);沙特国际建材、石材博览会(10月-唯瑞);波兰石材展(11月-荣盛豪)。
以上展会的展位费申请均有我司厦门合作单位作为团队项目申报,参团企业只需自行申报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的人员费补助。
如有关于2010年中小企业开拓资金新政的相关疑问,敬请咨询:
a) 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电话:5302680、5302681、5302682
b) 福建省新天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超 林洁 电话:0591-28086658 28086567
c) 厦门唯瑞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莉 电话:0592-5071510
新天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