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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厦门企业:
2008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已经公示,凡经批准公示的项目实施完毕后,各单位必须在
承办单位: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地址: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202室
电话:5302680、5302681、5302682
传真:5302683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每星期一上午10:30前;10月20日、21日、29日和30日上午不对外。
资金拨付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1、每个申请项目都需提供企业项目计划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
2、申请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摊位确认函
2 费用清单
3 记账凭证(原件)
4 发票(原件)
⑤ 付款凭证(原件)
6 贸促会复核文
⑦ 因公出国,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因私出国,提供因私护照(原件)的首页、出入境记录、签证记录
⑧ 我司与展会主办方之间的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我司各项目负责人提供)
3、境外市场考察,应提交以下材料:
单家企业考察项目:
① 邀请函
2 机(船)票、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以上全部原件),机(船)票复印件上
要求翻译注明行程日期及地点
3 考察报告
4 因私护照(原件)的首页、出入境记录、签证记录
⑤ 人员身份材料(仅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团组考察项目:
① 组团文件;
2 机(船)票、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以上全部原件),机(船)票复印件上
要求翻译注明行程日期及地点
3 考察报告
4 出国任务批件
对于今年新注册的厦门企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网络注册所需材料:
① 打印“企业登记表”
② 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或备案表)复印件或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③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⑤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所有表格原件和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承办单位,材料原件经核对后加盖中小企业资金项目审核章后退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