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国际家具展知识产权规定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阅读:8692 次

1、对产品的复制或模仿而侵犯知识产权是非法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等方面。

2、请确认贵公司的产品或商标是否具备知识产权。若没有,请联系专业律师获得;如果贵公司已经具备知识产权,请带上这些权利证明;请带上以前展会上贵公司产品曾受到侵犯的证明材料;如果贵公司已持有针对“仿制者”的司法判决书,请带上这些材料。

3、如果您发现有参展商侵犯了贵公司的知识产权,建议您在时间向“仿造者”提出 警告,要求其撤走这些相关产品或/并要求该参展商签署一份暂缓追究责任的声明;

如果“仿造者”不准备签署暂缓追究责任的声明,您可以申请临时判定。临时判定可禁止“仿造者”继续展出相关产品,或通过其他方式对仿造品进行宣传推广;

对于以前已经签署过暂缓追究责任的声明或收到法院关于侵权判决的参展商,其产品将直接被罚没和罚款。

4、科隆展览公司特别重视保护展商的权利,只要有办法能保护展商不受知识产权方面的侵犯,我们都将尽力而为。对于曾被法院判定违反知识产权的展商,科隆展览公司保留禁止其将来参展科隆展会的权利。



参展/参观报名 服务热线:400-6766-889

温馨提醒:您所提交的订展信息,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节假日可能顺延)。
* 展会名称:
* 公司名称: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QQ: 电子邮件:
留言内容:
我想: